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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辣筆小球”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

2022-11-01 15:57 | 來源: 中國記協(xié)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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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標題

“辣筆小球”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

參評項目

消息 (新媒體)

體裁

?

語種

中文

作者
(主創(chuàng)人員)

陸輝、景雯雯、黃澤文

編輯

戴軍農、葉春燕

原創(chuàng)單位

中國江蘇網

發(fā)布平臺

中國江蘇網

作品鏈接
和二維碼

(附后)

發(fā)布日期

2021-05-31 18:50

字數(shù)/時長

969 字 、 0:0

采編過程
(作品簡介)

  英雄烈士名譽不容褻瀆!2021年3月1日施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新增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罪。這篇消息及時、準確報道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罪“全國第一案”審判定刑這一重大新聞,內容詳實、采訪扎實、文字平實,以媒體力量捍衛(wèi)法治尊嚴和英烈榮光。特別是在詆毀抹黑英雄烈士事件屢有發(fā)生的背景下,這篇消息更凸顯其新聞價值和社會價值。 2月19日,“辣筆小球”仇子明在新浪微博上,使用個人注冊賬號先后發(fā)布兩條信息,貶低、嘲諷衛(wèi)國戍邊的英雄烈士,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。作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正式施行后,全國范圍內依照該法辦理的第一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刑事案件,如何判罰關注度極高。中國江蘇網敏感捕捉這一事件的新聞價值,及時對接檢察院、法院,密切關注熱點案件進展。從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、南京市建鄴區(qū)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罪對仇子明批準逮捕,同時決定開展公益訴訟調查等工作,全程追蹤事件動態(tài)。通過前期采訪法學教授、地方檢察院、傳媒專家等,儲備大量采訪素材,對該案有了清晰的闡釋與到位的分析。

社會效果

  報道引發(fā)社會普遍關注,在尊重英雄烈士的價值觀引導上傳遞了深刻的教育與警示意義。稿件發(fā)布后,在“學習強國”江蘇學習平臺、新江蘇客戶端、中共江蘇省委新聞網、江蘇檢察網群等眾多媒體和平臺廣泛傳播,瀏覽量累計破2184萬,助力全社會增強尊崇英烈、崇尚英雄的共同意識,體現(xiàn)了主流媒體的價值取向和社會責任。

初評評語
(推薦理由)

  作品既有案件脈絡,又有法言法語,更有思想深度。5月31日,南京市建鄴區(qū)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,宣判后迅速推出文字消息,權威發(fā)布、及時準確,彰顯了“英烈名譽不容褻瀆”的風向標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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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 張澤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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